2010年9月2日星期四

*我讨厌你*

标题: N年前随兴写的作品
记忆:应该是2007年,发自于对维斌的感觉吧~

我讨厌你。。。
我讨厌。。。我讨厌你。。。
讨厌你。。。讨厌你的不经意。。。
讨厌你不经意闯入我心房。。。

讨厌你的痕迹。。。
讨厌你只留下轻轻的痕迹。。。

讨厌你对我好。。。
讨厌你,只对我朋友的好。。。
讨厌你关心我。。。
讨厌你只对我到朋友程度地关心。。。

讨厌你。。。
讨厌你,讨厌你。。。
讨厌你。。。让我喜欢上你。。。

p/s : 看着这篇文章,觉得好好笑^^

男主角简介:维斌,外表斯斯文文,鼻梁上架着一幅眼镜,脸上总表现出腼腆的模样,长得很讨喜。

我曾,很勇敢的向他表白,
他也,很果断地拒绝我。
*完*

[这就是在我记忆里残留的片段]

*我喜欢文字,我更喜欢利用文字表达我内心世界 *

标题: 陈翠芬

我姓“陈”,名为“翠芬”,我爱我的名字。
曾经因为机缘,我去批名然后改名为“陈美份”。
或许,“美份”真的为我带来好运;但究终,我还是比较爱“翠芬”。
如果真的要分析我的名字的话,那我会说: … …
“陈乃是百家姓之首,代表陈氏人家总走在前端;
翠多用于形容于翡翠,象征着珍贵的珠宝;
芬代表芬芳,联想到鸟语花香的情境,舒服自在。”
朋友,请记住我的名字---陈翠芬。
翠芬,你知道吗?正因为我曾放弃你,所以现在我加倍地珍惜你。
呼,我喜欢用“翠芬”来介绍自己;
呼,我喜欢听朋友称呼我“翠芬翠芬”;
呼,我喜欢“翠芬”~

“表演者”与“观众”

日期:3/9/2010 (星期五)
时间:凌晨4:02
心情:看不过眼自以为是的--“表演者”



台上表演的憨称“表演者”,
何谓“表演者”的专业?
就是利用舞台发挥你的长处并娱乐观众。

台下欣赏表演的-所谓“观众”,
“观众”也就是欣赏表演的人群,
同时他也扮演着“支持者”的角色,
严格来说他也可以是你“半个老板”。

“观众”,
“观众”对表演者来说是种无名的力量,
“观众”会对于表演者的表现以“掌声”给于心中的分数。

往往“表演者”和“观众”的关系就如唇齿,
“唇”因“齿”而存在,
也正同“表演者”的演欲望是为“观众”而发挥的。

试想,
某天,
观众席不再有如熙的人群,
歌曲完毕再也不会有半点掌声,
眼前的只不过是酒肉之者,
试问,
你的舞台依然有光彩吗?
你的舞台依然有明天吗?


纵使,
你在有千万个“原则”,
你又再聪颖的“智慧”,
你又再高级的“学历”,
动动脑筋,发挥EQ,
你也知道当众“羞辱”观众是万万不可的!

身为台上的表演者,是否能取巧点,圆润点?
对于观众的“错字点歌”,
是否能“从轻发落”而并非“出言羞辱”?

你!是你!
请你认清自己的身份为“表演者”并非“为人师表”,
你没有必要为观众更改错别字,
你更加不能借以为由地把纸张“作废”,
你根本就是在侮辱着你的“观众”!

台上是公开,
你的一言一语,一举一动观众一一看入眼帘,
更何况,你出言不逊?!
当众批评观众?!
这是所谓的专业情操吗?!

“表演者”你口中的一句“笑话”,
已演变了某“观众”的“伤口”,
而这“伤口”也证明了你的“失败”,
且这“失败”也足以让你“下台”。

如果结果真的如此,
有件事你必须知道,
你的嘴巴能唱出美妙歌声为你夺得“名利”,
但你得毒舌更能够夺走你在舞台得到的一切一切。。。。。。